索引号 | 002482285/2022-03533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全省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决定于11月举办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解读;
(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与实务;
(三)水利建设工程安全巡查问题剖析等。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16日(11月14日上午报到,11月16日上午返程)。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名额2名),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厅属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名额各1名,仅参加14日下午课程)。
四、培训地点
杭州白马湖建国饭店(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南路336号,电话:0571-81396666)。
五、培训报名
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浙政钉用户在电脑端登录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应用—“水政务协同”—“水利人事一点通”—“培训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以下防疫要求:
1.学员需提前申领“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口罩。培训期间学员须配合酒店、会务组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现场测温,如有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者,应禁止参加。
2.报到时提交本人签名的《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交会务组备存。
3.报到时需提交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报到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或经过省内有本土病例设区市情况的人员需提交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自报到之日起,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或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请勿参加。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二)在杭州市区办公的单位参训人员不提供住宿。
(三)本次培训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承办,不收取费用,食宿统一安排,往返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驾驶员费用自理)。
联系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金晶0571-86929039 余晓昊 0571-86929222。
省水利厅监督处 郑明平,0571-87826656。
附件: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