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2-04068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农电〔2022〕25号 | 有 效 性 | ||
省级重点监管名录和生态流量省级重点监管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办监督〔2022〕33号),建立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省级重点监管名录,主要为杭州建德市的罗村二级水电站等13座小水电站。根据《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1〕38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2〕115号),建立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省级重点监管名录,主要为杭州桐庐县的分水江五里亭水电站等36座小水电站。
现将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省级重点监管名录、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省级重点监管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1.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省级重点监管名录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省级重点监管名录.xlsx
浙江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