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3-00181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6 17: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2021-2022年幸福河湖试点县两年建设期满,已完成实施方案建设任务。经县级自评、省级验收评估,拟确定嘉善县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见附件)。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省水利厅,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联系电话:0571-87826606(省水利厅河湖处)

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附件: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

附件:

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建德市、北仑区、德清县、长兴县、嘉善县、海盐县、诸暨市、浦江县、柯城区、松阳县、景宁县

索引号: 002482285/2023-0018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的公示
  • 日期:2023-01-16 17:19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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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2021-2022年幸福河湖试点县两年建设期满,已完成实施方案建设任务。经县级自评、省级验收评估,拟确定嘉善县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见附件)。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省水利厅,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联系电话:0571-87826606(省水利厅河湖处)

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附件: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

附件:

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建德市、北仑区、德清县、长兴县、嘉善县、海盐县、诸暨市、浦江县、柯城区、松阳县、景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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