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00086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2022年,湖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管住用水、规范取水、节约用水为目标,筑牢水资源管理基础,助力湖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筑牢“基础点”,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区域总量控制,制定下发“十四五”期间各区县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强化年度目标控制,开展万元GDP用水量指标优化提升节水攻坚行动,对取水企业采取每月预警、每季“晾晒”、及时约谈等措施,2022年1—10月全市监测用水量和2021年同期基本持平。
划好“标准线”,强化取用水监管。出台湖州市自备用水单位信用评价监管办法,综合评定出A、B、C、D、E五个不同信用等级的用水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控,进一步规范自备取用水行为。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健全水资源远程监控管理体系,至2023年年底实现自备取水户、千吨万人及以上供水工程、大中型农业灌区渠首在线计量全覆盖。开展湖州市取用水管理季度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0余个,并督促区县落实整改,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拓宽“改革面”,提升节水成效。成功争创再生水国家试点,长兴县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标准,纳入绿色金融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出“A、B、C、D”四类节水企业1720家。引导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节水贷”融资服务,对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等八类节水给予融资支持,累计发放“节水贷”10.07亿元。落实水资源费奖补政策,2022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减免水资源费1200余万元,企业节水积极性显著提升,全市已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223家、节水标杆企业17家、全国水效领跑者企业2家。
信息来源:中国水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