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888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浙水运管〔2022〕11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运管〔2023〕1号)等文件精神,依照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充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家库的函》,在各有关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省级专家人选(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1日起至11月9日止,共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拟定的评审专家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省水利学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
联 系 人:柴轶 裴瑶 0571-88216212
浙江省水利学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