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925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永康市桥下水厂等12座农村供水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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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按照《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实施方案》(浙水运管〔2022〕11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运管〔202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农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25号)和我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2023年12月19日至20日,省水利厅组织对永康市桥下水厂等14座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了评价。其中12座评价结果符合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标准,拟认定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0571-87826531,0571-86027891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