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3-787688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9 09: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规划便字〔2023〕3号)要求,经各地自愿申报、专家综合评审,拟择优推荐临海市、泰顺县、江山市3个县(市)和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新昌县长诏水库沃洲生态清洁小流域、桐庐县芦茨溪生态清洁小流域、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新校区项目4项工程参加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问题。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使用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厅农水水电水保处联系电话:0571-87826522;

厅直属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1-87886170(兼传真)。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5月29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3-78768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推荐名单的公示
  • 日期:2023-05-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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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规划便字〔2023〕3号)要求,经各地自愿申报、专家综合评审,拟择优推荐临海市、泰顺县、江山市3个县(市)和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新昌县长诏水库沃洲生态清洁小流域、桐庐县芦茨溪生态清洁小流域、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新校区项目4项工程参加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问题。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使用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厅农水水电水保处联系电话:0571-87826522;

厅直属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1-87886170(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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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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