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3-787710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办监督〔2023〕9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1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省应急厅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3〕152号)要求,结合我省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6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与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持续推进水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利干部职工和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把教育移到现场、融入基层工作。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厅属各单位及其下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通过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认真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要求,结合水利实际积极参加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围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应急实战演练“五进”、自查自纠“五进”、“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扎实推进调查研究。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对照“八个注重、八个不搞”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特别要针对当前火灾事故多发、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部分水利生产经营范围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秉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研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调研成果。

3.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网络竞赛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3)。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对一线职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5.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为重点,组织参加应急管理公益讲座(方案见附件4),组织参与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5)。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省水利厅将组织一次以宣贯《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的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培训活动。

6.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重点,组织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各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水利部在水利监督网开设了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供投稿(投稿邮箱ajtg@mwr.gov.cn),并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7)供各单位选用。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重点水利项目和重点业务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地每季度至少上报1个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及时在行业内曝光,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水利部“12314”、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平台作用,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兑现奖励。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请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8),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9)。

联 系 人: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56

电子邮箱:anquan@zjwater.gov.cn

附件:附件1.浙江省安委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方案.docx

附件3.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方案.doc

附件4.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方案.docx

附件5.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doc

附件6.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doc

附件7: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doc

附件8.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附件9.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3-7877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办监督〔2023〕9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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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省应急厅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3〕152号)要求,结合我省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6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与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持续推进水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利干部职工和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把教育移到现场、融入基层工作。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厅属各单位及其下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通过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认真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要求,结合水利实际积极参加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围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应急实战演练“五进”、自查自纠“五进”、“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扎实推进调查研究。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对照“八个注重、八个不搞”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特别要针对当前火灾事故多发、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部分水利生产经营范围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秉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研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调研成果。

3.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网络竞赛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3)。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对一线职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5.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为重点,组织参加应急管理公益讲座(方案见附件4),组织参与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5)。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省水利厅将组织一次以宣贯《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的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培训活动。

6.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重点,组织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各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水利部在水利监督网开设了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供投稿(投稿邮箱ajtg@mwr.gov.cn),并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7)供各单位选用。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重点水利项目和重点业务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地每季度至少上报1个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及时在行业内曝光,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水利部“12314”、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平台作用,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兑现奖励。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请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8),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9)。

联 系 人: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56

电子邮箱:anquan@zjwater.gov.cn

附件:附件1.浙江省安委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方案.docx

附件3.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方案.doc

附件4.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方案.docx

附件5.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doc

附件6.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doc

附件7: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doc

附件8.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附件9.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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