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7408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监督〔2023〕9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从根本上解决顽疾、防范事故,决定在全省水利行业范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频发,且经常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活动中涉及有限作业的场所和环节众多,历史上也曾有过此类事故惨重教训,是水利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厅机关有关处室应加强本业务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
二、明确目标,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全面防范化解水利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到2023年底,全面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要素,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技能全面提升,隔阻盲目施救的安全防线不断巩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突出重点,坚决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
水利行业有限空间管控的范围主要是,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中涉及的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聚焦洞、涵、坑、沟、槽、池、井、管、孔、箱、室、仓等场所。要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附件1)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八个必须”》(附件2),结合本地区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防范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强化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组织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6月—10月)。各级水利部门要对本地区有限空间情况开展调查摸排,全面掌握有限空间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请各市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有限空间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水利厅安委办(联系方式:0571-87826656,anquan@zjwater.gov.cn)。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3年11月—12月)。各级水利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面督查。省水利厅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推进整治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责任,真抓实干,有效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全面周密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要细化完善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及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落实有效整治措施,确保工作责任和要求落地落细,各类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三)坚持探索创新,提升本质安全。积极发挥数字化改革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加强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安装视频、传感等装置,构建感知网络,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实现智能研判、安全预警。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安全氛围。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等,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形式,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科普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