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747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办运管〔2023〕6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普查的通知》(办运管〔2023〕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普查是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钱塘江中心要深刻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集中攻坚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钱塘江中心要迅速部署开展现场普查工作,加强跟踪督促指导,严把数据填报质量关,并对本地区(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负责。普查数据经工程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方可录入全国系统,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
三、及时报送普查成果。各地要加快推进普查工作,及时完成成果录入和报送。请各地(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普查数据录入系统,各设区市水利局、钱塘江中心于7月5日前将普查报告(含附表)报送我厅。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普查的通知.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