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801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县(市、区)水利工程质监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履职能力,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23年度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教育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市、县三级水利工程质监机构从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解读《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52号令)》;
3.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务。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0日~21日(20日上午报到,14:00开始培训,21日中午返程)。
地点:浙江赞成宾馆,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梅花碑8号,0571-87806666。
四、培训报名
1.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方式一:水利系统内浙政钉用户在电脑端登录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应用—“水政务协同”—“水利人事一点通”—“培训在线”,选择培训班及相应期次,进行报名。
方式二:非水利系统浙政钉用户进入“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首页,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账号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行报名。
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下午5:00。
2.请各市、县(市、区)水利工程质监机构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工作安排本单位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报名参加。限于培训场所等要求,原则上各市、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数不超过2人。
五、其他
1.培训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2.本次培训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承办。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学员可在培训结束7日后(以短信通知为准),在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应用-“水政务协同”-“水利人事一点通”-“培训在线”中打印、下载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登记证明。
3.联系人
质管中心:谢老师,0571-89774872;
同济学院:雷老师,0571-83861289。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