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办实办好水利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10:09 浏览次数: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浙水办农电202315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办实办好

水利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近期,省政府督查室赴绍兴、金华、台州开展了民生实事专项督查重点核验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其中,金华市重点对水利项目开展督查。总体来看,水利民生项目进度与省民生地图系统填报进度基本一致,实地建设情况与建设标准总体匹配,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项目佐证资料不全、个别工程施工管理不够精细、个别项目建成后日常运行管护跟进不够及时项目预期效能释放不够充分。根据厅主要领导工作要抓实抓细,要举一反三,督促各地以此为戒,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办实办好水利民生实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责处室、民生实事专班要下沉一线、主动作为,实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工程质量与安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难点,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等参建各方落实责任,确保将每一件民生实事都办实办细办好。按照年初目标,压茬推进项目实施,力争10月底前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1月底前超额完成10%以上,其中灌溉设施项目6月底前基本完工见效。

二、抓好排查整改。各级水利部门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对已完工的水利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建设标准和设计方案进行全面摸排,要关注施工开挖后是否回封操作制度是否上墙、标识是否健全和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建后日常运行管护是否到位、水库山塘启闭机房是否堆放杂物溢洪道是否畅通项目建后能否正常投入运行发挥效能等细节,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坚决避免出现督查指出的类似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大对民生实事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强化过程实施监管,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完善附属配套设施,确保项目按预设节点实施;对形象进度偏差严重、完工验收不规范、质量存在缺陷的,及时纠偏、限时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信息填报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县级要做到水利民生实事项目检查全覆盖,市级要做到区县抽查全覆盖,省级将不定期开展抽查,省、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录入九龙联动治水水利民生实事平台落实闭环销号,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水利综合考核。

四、保障质量安全。牢固树立水利工程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 既要抓工作进度,更要抓工程质量,做到工期服从质量、质量服从安全。要加强在建水利民生实事工程安全度汛管理,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风险和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确保数据真实。各地要严格按照进度核验标准,做好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客观、 真实。对项目关键节点、重要进度信息要及时填报,确保实际进度信息与民生实事系统一致,避免出现进度脱节、突击填报等现象。市级水利部门要加强进度审核把关,对完工项目要做到现场核验全覆盖,民生实事系统完工信息填报须审核确认。佐证资料要求准确完整、上传及时,要留存全景影像、工程关键部位及重要节点图片等资料。

六、严格验收问效。各地要严格按照完工核验标准组织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前要对机埠泵站、水闸、启闭机等进行试运行,并通过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现场核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标,设施设备正常好用,标识清晰制度上墙,电气线路安全匹配,便民措施周全可靠。民生实事工程标识标牌要做到县级统一、显示水利LOGO,内容包括工程简介、责任人公示、工程管保范围等,警示标识等必要标识标牌要在工程完工前设立好。各地要积极组织受益群众走近水利民生工程,宣传工程成效,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马上改、快速办,提高水利民生实事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好评率

七、落实长效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各地要全面落实民生实事工程管护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压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力争同步做好工程产权登记,做到水利民生工程建一处、成一处、管好一处。夏季用水高峰前灌溉设施全面投入运行,水库、山塘完工一座见效一座,确保抗旱保供、稳粮助产民生效益充分发挥。各地要以超常规力度、超常规举措,全速推进新开工海塘、水利重大项目,确保民生工程在除险保安、稳进提质上见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水利民生实事工程简介标识标牌主要内容参考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626

水利民生实事工程简介标识标牌主要内容参考.doc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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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办实办好

水利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近期,省政府督查室赴绍兴、金华、台州开展了民生实事专项督查重点核验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其中,金华市重点对水利项目开展督查。总体来看,水利民生项目进度与省民生地图系统填报进度基本一致,实地建设情况与建设标准总体匹配,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项目佐证资料不全、个别工程施工管理不够精细、个别项目建成后日常运行管护跟进不够及时项目预期效能释放不够充分。根据厅主要领导工作要抓实抓细,要举一反三,督促各地以此为戒,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办实办好水利民生实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责处室、民生实事专班要下沉一线、主动作为,实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工程质量与安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难点,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等参建各方落实责任,确保将每一件民生实事都办实办细办好。按照年初目标,压茬推进项目实施,力争10月底前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1月底前超额完成10%以上,其中灌溉设施项目6月底前基本完工见效。

二、抓好排查整改。各级水利部门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对已完工的水利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建设标准和设计方案进行全面摸排,要关注施工开挖后是否回封操作制度是否上墙、标识是否健全和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建后日常运行管护是否到位、水库山塘启闭机房是否堆放杂物溢洪道是否畅通项目建后能否正常投入运行发挥效能等细节,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坚决避免出现督查指出的类似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大对民生实事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强化过程实施监管,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完善附属配套设施,确保项目按预设节点实施;对形象进度偏差严重、完工验收不规范、质量存在缺陷的,及时纠偏、限时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信息填报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县级要做到水利民生实事项目检查全覆盖,市级要做到区县抽查全覆盖,省级将不定期开展抽查,省、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录入九龙联动治水水利民生实事平台落实闭环销号,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水利综合考核。

四、保障质量安全。牢固树立水利工程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 既要抓工作进度,更要抓工程质量,做到工期服从质量、质量服从安全。要加强在建水利民生实事工程安全度汛管理,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风险和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确保数据真实。各地要严格按照进度核验标准,做好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客观、 真实。对项目关键节点、重要进度信息要及时填报,确保实际进度信息与民生实事系统一致,避免出现进度脱节、突击填报等现象。市级水利部门要加强进度审核把关,对完工项目要做到现场核验全覆盖,民生实事系统完工信息填报须审核确认。佐证资料要求准确完整、上传及时,要留存全景影像、工程关键部位及重要节点图片等资料。

六、严格验收问效。各地要严格按照完工核验标准组织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前要对机埠泵站、水闸、启闭机等进行试运行,并通过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现场核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标,设施设备正常好用,标识清晰制度上墙,电气线路安全匹配,便民措施周全可靠。民生实事工程标识标牌要做到县级统一、显示水利LOGO,内容包括工程简介、责任人公示、工程管保范围等,警示标识等必要标识标牌要在工程完工前设立好。各地要积极组织受益群众走近水利民生工程,宣传工程成效,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马上改、快速办,提高水利民生实事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好评率

七、落实长效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各地要全面落实民生实事工程管护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压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力争同步做好工程产权登记,做到水利民生工程建一处、成一处、管好一处。夏季用水高峰前灌溉设施全面投入运行,水库、山塘完工一座见效一座,确保抗旱保供、稳粮助产民生效益充分发挥。各地要以超常规力度、超常规举措,全速推进新开工海塘、水利重大项目,确保民生工程在除险保安、稳进提质上见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水利民生实事工程简介标识标牌主要内容参考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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