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8483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关于2023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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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省治水办《关于推荐2023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浙治水办函〔2023〕17号),经研究,提出2023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和备选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止。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71-87826521(厅计划处)、0571-87819369(厅人事处)0571-87886172(厅治水办)
附件:2023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docx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