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8715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元气,根据2023年5月29日水利部网站发布的《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精神,决定对浙江省水利厅核发的有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届满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等级证书,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上述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将在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等级证书,原资质等级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资质等级证书统一延期的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要保证人员、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仪器设备等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依法依规从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活动。
浙江省水利厅将充分利用稽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咨询电话:0571-87826615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