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4-00146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4 16: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2023)》(浙水办农电〔2023〕19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各设区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1.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2. 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3. 联系人: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鲍玲、张炜。

联系电话:0571-86989562、86027891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清江路185号,邮编:310016。

考评等级优秀的市(共9个,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金华市、湖州市、舟山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嘉兴市、台州市、杭州市。

考评等级良好的市(共2个,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宁波市、温州市。

复核审定优秀的县(市、区)(共30个):

杭州市:临安、临平、萧山、建德;

宁波市:鄞州、余姚、北仑;

温州市:乐清、瑞安、龙港;

湖州市:长兴、南浔;

嘉兴市:嘉善、秀洲、海宁;

绍兴市:上虞、诸暨;

金华市:东阳、浦江、永康、义乌;

衢州市:柯城、衢江;

舟山市:定海;

台州市:天台、玉环、黄岩;

丽水市:松阳、缙云、青田。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4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4-0014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的公示
  • 日期:2024-01-24 16:25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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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2023)》(浙水办农电〔2023〕19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各设区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1.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2. 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3. 联系人: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鲍玲、张炜。

联系电话:0571-86989562、86027891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清江路185号,邮编:310016。

考评等级优秀的市(共9个,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金华市、湖州市、舟山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嘉兴市、台州市、杭州市。

考评等级良好的市(共2个,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宁波市、温州市。

复核审定优秀的县(市、区)(共30个):

杭州市:临安、临平、萧山、建德;

宁波市:鄞州、余姚、北仑;

温州市:乐清、瑞安、龙港;

湖州市:长兴、南浔;

嘉兴市:嘉善、秀洲、海宁;

绍兴市:上虞、诸暨;

金华市:东阳、浦江、永康、义乌;

衢州市:柯城、衢江;

舟山市:定海;

台州市:天台、玉环、黄岩;

丽水市:松阳、缙云、青田。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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