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4-00146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2023)》(浙水办农电〔2023〕19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各设区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1.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2. 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3. 联系人: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鲍玲、张炜。
联系电话:0571-86989562、86027891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清江路185号,邮编:310016。
考评等级优秀的市(共9个,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金华市、湖州市、舟山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嘉兴市、台州市、杭州市。
考评等级良好的市(共2个,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宁波市、温州市。
复核审定优秀的县(市、区)(共30个):
杭州市:临安、临平、萧山、建德;
宁波市:鄞州、余姚、北仑;
温州市:乐清、瑞安、龙港;
湖州市:长兴、南浔;
嘉兴市:嘉善、秀洲、海宁;
绍兴市:上虞、诸暨;
金华市:东阳、浦江、永康、义乌;
衢州市:柯城、衢江;
舟山市:定海;
台州市:天台、玉环、黄岩;
丽水市:松阳、缙云、青田。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