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17:31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重点关注可立即下达投资的重大项目,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谋深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储备更多水利领域项目,提前做好窗口期政策的承接准备,结合近年来新的形势要求和发现的问题,现就做好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系统思维,夯实项目决策基础

(一)开展规划自评。对近几年组织编制的水资源、水网、防洪规划开展自评,发现同一项目在不同规划间存在较大差异的,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的原则,协调明确项目规划定位。项目立项报批前须开展规划符合性评价,既要满足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要求,又要满足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要求。

(二)强化必要性论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摸排现状问题、历史灾情险情,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充分了解相关部门需求,全面分析工程综合效益,量化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效益,特别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突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加强要素保障衔接。谋划阶段要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坚持合理外包原则留足工程建设空间,提前协调及时上图入库。前期阶段要依托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复核“三区三线”,摸排耕地、海域、文物、矿产等制约情况,落实解决路径。

二、加强科学论证,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四)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坚持流域系统治理,深入对接区域规划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工程功能定位及主次顺序。深入论证总体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分期方案。水资源配置工程要按照“节水优先”原则开展节水评价,新建供水工程在前期阶段应签订供水框架协议。

(五)重视关键技术论证。选址选型要多方案技术经济综合比选,方案拟定应落实节地要求,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杜绝挖湖造景。要高度重视地勘工作,务必查明断层、岩溶、蚀变带、承压水等复杂地质条件,落实好料源、弃渣处置等方案。对高坝、深埋长隧洞、线路穿越、软基处置等关键问题,应组织开展专题研究。

(六)优化移民安置方案。广泛听取当地乡镇、村集体和群众意见,协助指导编制单位做细做实移民安置方案,因地制宜探索移民安置方式,助推库区共同富裕建设。深入研究库区浸没影响,关注移民线至防洪高水位之间的征迁处置方式,稳妥落实处理方案,及时报经当地政府审议。

(七)提早谋划投融资方案。可研阶段要按“一项一方案”落实投融资方案,做实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明确财政投入和市场投资模式,深化资金来源评估。指导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造价,合理确定配套投资,杜绝“新形象工程”。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工程管理效能

(八)加强项目融合提升。项目谋划要坚持平战结合,在确保水利工程战时设计功能有效发挥的同时,进一步注重日常功能的发挥。同时,在确保水利工程主要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研究工程与交通、文旅、市政、产业等功能融合,增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九)严控管理设施标准。坚持确有需要、节约实用原则,严控管理用房面积,从严核定管理人员基数,严禁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便民设施,不得设置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

(十)做好不动产登记准备。按照“建设一处、产权明晰一处、颁证一处”原则,厘清办证所需的验收项目和程序,开展必要的专题论证。可研阶段要开展管保范围划界、地籍调查、权属确定等准备工作,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

(十一)落实数字化要求。要按照数字孪生工程建设要求,充分整合利用已有平台,避免重复建设。统筹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需求,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齐配全水雨情、工程安全监测、安防等感知设施,全面落实水利专业模型、数字孪生基础平台、物联感知平台等数字孪生建设任务,重视BIM在设计、建设、运维等阶段的应用。围绕建设完善全省水利一张图,及时规范化归集各阶段水文、测量、地勘等资料。

(十二)鼓励工程加科研。坚持有组织科研,针对项目特点与难点谋划科研课题,用足用好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积极争取列入各类科技计划。

四、强化程序管理,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十三)严把审查质量关。审查过程要充分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清单,完成闭环修改后方可报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复审。重视数字孪生水利内容的审核,设计单位对照审核要点,提供响应清单。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核要点及响应清单,提出初审意见。跨区域项目原则上建立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分歧矛盾。  

(十四)提高前期工作效率。鼓励开展全过程咨询,推动各建设环节无缝衔接。要保持各阶段成果的延续性,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前阶段审查审批部门会商同意。并联推进审批前置专题,加强专业间的协调,加快完成组件办理。对达标加固或拆建项目,应先行完成原有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安全鉴定。

(十五)合理安排先行开工。因地制宜、充分论证分期实施方案,在可研报告明确具体分期安排和实施计划。提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资金落实等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可研到初设批复间的工作时间,深化施工准备工程实施方案,确保一旦可研获批就具备开工条件。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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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重点关注可立即下达投资的重大项目,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谋深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储备更多水利领域项目,提前做好窗口期政策的承接准备,结合近年来新的形势要求和发现的问题,现就做好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系统思维,夯实项目决策基础

(一)开展规划自评。对近几年组织编制的水资源、水网、防洪规划开展自评,发现同一项目在不同规划间存在较大差异的,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的原则,协调明确项目规划定位。项目立项报批前须开展规划符合性评价,既要满足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要求,又要满足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要求。

(二)强化必要性论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摸排现状问题、历史灾情险情,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充分了解相关部门需求,全面分析工程综合效益,量化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效益,特别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突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加强要素保障衔接。谋划阶段要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坚持合理外包原则留足工程建设空间,提前协调及时上图入库。前期阶段要依托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复核“三区三线”,摸排耕地、海域、文物、矿产等制约情况,落实解决路径。

二、加强科学论证,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四)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坚持流域系统治理,深入对接区域规划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工程功能定位及主次顺序。深入论证总体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分期方案。水资源配置工程要按照“节水优先”原则开展节水评价,新建供水工程在前期阶段应签订供水框架协议。

(五)重视关键技术论证。选址选型要多方案技术经济综合比选,方案拟定应落实节地要求,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杜绝挖湖造景。要高度重视地勘工作,务必查明断层、岩溶、蚀变带、承压水等复杂地质条件,落实好料源、弃渣处置等方案。对高坝、深埋长隧洞、线路穿越、软基处置等关键问题,应组织开展专题研究。

(六)优化移民安置方案。广泛听取当地乡镇、村集体和群众意见,协助指导编制单位做细做实移民安置方案,因地制宜探索移民安置方式,助推库区共同富裕建设。深入研究库区浸没影响,关注移民线至防洪高水位之间的征迁处置方式,稳妥落实处理方案,及时报经当地政府审议。

(七)提早谋划投融资方案。可研阶段要按“一项一方案”落实投融资方案,做实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明确财政投入和市场投资模式,深化资金来源评估。指导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造价,合理确定配套投资,杜绝“新形象工程”。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工程管理效能

(八)加强项目融合提升。项目谋划要坚持平战结合,在确保水利工程战时设计功能有效发挥的同时,进一步注重日常功能的发挥。同时,在确保水利工程主要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研究工程与交通、文旅、市政、产业等功能融合,增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九)严控管理设施标准。坚持确有需要、节约实用原则,严控管理用房面积,从严核定管理人员基数,严禁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便民设施,不得设置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

(十)做好不动产登记准备。按照“建设一处、产权明晰一处、颁证一处”原则,厘清办证所需的验收项目和程序,开展必要的专题论证。可研阶段要开展管保范围划界、地籍调查、权属确定等准备工作,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

(十一)落实数字化要求。要按照数字孪生工程建设要求,充分整合利用已有平台,避免重复建设。统筹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需求,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齐配全水雨情、工程安全监测、安防等感知设施,全面落实水利专业模型、数字孪生基础平台、物联感知平台等数字孪生建设任务,重视BIM在设计、建设、运维等阶段的应用。围绕建设完善全省水利一张图,及时规范化归集各阶段水文、测量、地勘等资料。

(十二)鼓励工程加科研。坚持有组织科研,针对项目特点与难点谋划科研课题,用足用好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积极争取列入各类科技计划。

四、强化程序管理,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十三)严把审查质量关。审查过程要充分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清单,完成闭环修改后方可报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复审。重视数字孪生水利内容的审核,设计单位对照审核要点,提供响应清单。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核要点及响应清单,提出初审意见。跨区域项目原则上建立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分歧矛盾。  

(十四)提高前期工作效率。鼓励开展全过程咨询,推动各建设环节无缝衔接。要保持各阶段成果的延续性,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前阶段审查审批部门会商同意。并联推进审批前置专题,加强专业间的协调,加快完成组件办理。对达标加固或拆建项目,应先行完成原有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安全鉴定。

(十五)合理安排先行开工。因地制宜、充分论证分期实施方案,在可研报告明确具体分期安排和实施计划。提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资金落实等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可研到初设批复间的工作时间,深化施工准备工程实施方案,确保一旦可研获批就具备开工条件。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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