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4-0247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4〕17号 | 有 效 性 | ||
赵建铭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协调好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暂停磐安至永康引水工程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优化好溪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沿线市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金华市人民政府、丽水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省水利厅牵头,尽快开展好溪流域跨流域引水的可行性研究,对流岸水库引水工程项目重新进行论证,并充分听取下游相关县市的意见,主持协商制定金华、丽水两市合理的水量分配方案,在方案确定前中止永康市、磐安县两地签订的供水协议、暂停该项目的实施,调整项目方案后,再批准开工建设。 | 1.从好溪向永康引水属于跨流域引调水。2015年,省政府批复《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明确提出新建好溪水利枢纽,向缙云县、磐安县和永康市供水;2023年,省政府批复《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明确永康市通过加快推进好溪水利枢纽工程或纳入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统筹解决优质水缺口。因此,从好溪流域向永康引水有省级规划依据,且属于跨流域、跨区域引调水工程。根据我省项目审批有关规定,涉及跨流域、跨设区市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应由省级审批。根据流岸水库初步设计技术报告,流岸水库向磐安新城区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130万立方米,向永康供水规模原则上不应超过1410万立方米。流岸水库引水对下游的影响分析要专题论证。 2.我厅大力支持缙云县水资源保障工作。缙云是我省山区26县之一,我厅历来高度重视缙云县水水资源保障工作,支持先行建设潜明水库一期及引水工程建设,向缙云县城及壶镇镇年供水3000万立方米,工程于2023年1月通水,有力提高了缙云县用水安全保障。考虑到潜明水库一期不能满足缙云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求,我厅进一步支持棠溪水库建设实施,在建设资金等方面予以保障,已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2亿元,并指导缙云争取到增发国债7.73亿元,后续将进一步指导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棠溪水库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帮助缙云县尽早补齐供水短板。 3.加强协调、加快推进两市三县建立水资源调度机制。近期我厅已组织召开两市三县座谈会,秉持“团结治水、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对存在问题、各方意见诉求进行讨论和研究。下一步,我厅将牵头建立流域水资源调度机制,组织两市三县深入沟通对接,开展专题论证,就流域水资源调配事宜尽早达成共识,明确枯水期调度规则,充分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同时,今后流岸水库引水监测数据将实时传送浙里九龙联动治水,便于相关市县和公众监督。 |
感谢您对浙江水利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http://slt.zj.gov.cn/)了解“千项万亿”水网安澜提升、加快水利投资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水利厅 规划计划处 赵 昕
联系电话:0571-8788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