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单村水站用地审批难题,新昌县多途径探索并开展用地审批工作,建立县领导定期研商协调机制,县水利水电局牵头与自规、农林水集团、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协调,反复沟通和协商,加快水站用地审批材料报送。县自规部门加快项目审批流程,积极落实用地指标,尽可能简化手续。通过国有购买方式、村集体办理,国有划拨等形式,新昌县全力推进用地审批工作,已将农村供水工程列入县级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新昌县共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用地审批6处,涉及单村水站11座。
一、因地制宜通过村集体办理用地审批。在推进单村水站建设用地审批的过程中,首先采取了村集体办理的方式,集体用地的土地性质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目前已完成5座单村水站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二、创新方式通过国有购买办理用地审批。新昌县在异地新建回山水厂过程中,综合考虑水厂选址问题,县农林水集团通过国有购买方式完成用地审批,并办理全市首本水厂产权证,本次水厂提升改造可新增覆盖5座单村水站。
三、长远谋划通过国有划拨办理用地审批。新昌县从长期运行管理、国有企业资产及权证办理角度出发,由县农林水集团牵头通过国有划拨形式推进5座乡镇及联村水厂用地审批工作,可覆盖单村水站43座。目前正在土地流转及资料整理中,力争2025年4月底前完成用地审批。
信息来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