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4-00400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办监督〔2024〕1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17: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将2024年度省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拟安排3批次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场安排

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设立主考场,并视人员报名情况在部分地市设立分考场。考场安排将在每批次报考人员审核结束后确定,报考人员请关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信息(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sl.bosafe.com/)。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以下三类:

(一)企业负责人(A类):是指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已取得证书因未能按期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或年度培训学时少于12学时的人员,可以申请重新参加考核。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近一年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且没有在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

四、考核报名

参加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按照考核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报名时应上传以下资料:

(一)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其中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有关材料扫描件。

(三)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企业承诺书(社保实行承诺制,对退休返聘人员则承诺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详见附件2)。

(四)自考试报名之日为止,近一年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学时记录(兼考其他“安管人员”证书提供安全培训不少于12学时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开展,不收取费用。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辖区内考试相关工作,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确定考点、组织现场考试等(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见附件3)。

(二)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安全生产知识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关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等。管理能力包括: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

(三)考核审核通过后,须在“管理系统”选择具体的时间和考场进行约考,单位或个人均可约考。

(四)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或个人可在“管理系统”下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凡经查实有伪造准考证、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得的注册证书强制注销。凡单位出现3人及以上弄虚作假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政策咨询:金老师、余老师,0571-86929039,86929222;

“管理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4000270009;浙江水利“安管人员”QQ 群:319271241;投诉电话:0571-87826656。

附件:  1.2024 年考试计划安排表.docx

            2.水利施工企业承诺书.docx

            3.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4-0040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办监督〔2024〕1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 日期:2024-03-11 17:23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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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将2024年度省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拟安排3批次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场安排

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设立主考场,并视人员报名情况在部分地市设立分考场。考场安排将在每批次报考人员审核结束后确定,报考人员请关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信息(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sl.bosafe.com/)。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以下三类:

(一)企业负责人(A类):是指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已取得证书因未能按期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或年度培训学时少于12学时的人员,可以申请重新参加考核。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近一年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且没有在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

四、考核报名

参加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按照考核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报名时应上传以下资料:

(一)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其中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有关材料扫描件。

(三)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企业承诺书(社保实行承诺制,对退休返聘人员则承诺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详见附件2)。

(四)自考试报名之日为止,近一年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学时记录(兼考其他“安管人员”证书提供安全培训不少于12学时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开展,不收取费用。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辖区内考试相关工作,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确定考点、组织现场考试等(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见附件3)。

(二)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安全生产知识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关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等。管理能力包括: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

(三)考核审核通过后,须在“管理系统”选择具体的时间和考场进行约考,单位或个人均可约考。

(四)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或个人可在“管理系统”下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凡经查实有伪造准考证、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得的注册证书强制注销。凡单位出现3人及以上弄虚作假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政策咨询:金老师、余老师,0571-86929039,86929222;

“管理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4000270009;浙江水利“安管人员”QQ 群:319271241;投诉电话:0571-87826656。

附件:  1.2024 年考试计划安排表.docx

            2.水利施工企业承诺书.docx

            3.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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