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4-00591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运管〔2024〕5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我省即将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请各地组织对“九龙联动治水-工程运管”进行全面梳理检查,核准更新相关数据,确保准确可靠,有关要求如下:
一、管理责任人
按照公布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及时在“工程运管”平台上更新信息,包括: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及巡查责任人,同时更新现场公示牌并拍照上传“工程运管”,确保文件公布信息、现场公示信息、系统平台信息三者一致。
二、控运计划
将2024年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及批文上传“工程运管”,按照经批复的非汛期、梅汛期、台汛期以及过渡期等控制水位,设定覆盖全年度的控制水位线并严格执行。
三、基础管理信息
1.工程定位。进入“工程运管-工程地图”板块,检查各类工程分布图,确保工程定位准确。
2.特征数据。进入“工程运管-工程名录”板块,对照工程设计及批复等文件,逐项核对工程规模、等级、安全管理状态、特征水位以及水库库容、堤塘长度等基础数据,确保数据准确。
3.工程照片。进入“工程概况-工程照片”模块,检查并更新水库“九宫格”、堤塘水闸泵站等工程“五形图”照片,确保照片能准确反映工程现状。
4.监测设施。进入“工程概况-水文监测、视频监控”模块,检查工程所关联测站、视频监视点是否准确,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监测信息是否已全部接入。
5.相关文件。进入“工程名录-应急管理”等模块,检查核对《应急预案》《调度方案》《安全鉴定报告书》等与工程管理密切相关的资料,及时将最新修订文件更新上传。
四、实行清单化核准
各地要按照水利工程名录建立排查表,逐项更新核准,落实情况表(见附件)由各市汇总后,于4月15日前反馈。
五、联系人
联系人:赵仁奇,0571-87826610;
毛家莹(技术支持),0571-85120201。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