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7月16日讯】近年来,宁波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与多部门联合在全省率先制定《宁波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保险实施办法》,对险种、承保与投保要求、保费、保险服务和数字化应用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深入调研,靶向破解资金难题。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责任险相关要求,宁波市水利局深入走访调研参建单位,重点解决安责险经费来源问题。《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中“工程保险”项主要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为建安工程费的0.45至0.5%。实际执行中,承建单位购买了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一般作为附加险(两者总费率为建安费的0.3%左右),不再单独计费,不为工程建设增加额外保费负担。同时,主动对接问询保险机构,了解明晰安责险的费率,为安责险落地实施预留了资金空间。
建章立制,“保险+服务”助力风险管控。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安责险的保费来源,要求保险机构不得以高风险项目为由拒绝承保,推动全市所有水利工程在不增加经济负担的基础上获得更大范围的风险保障,实现“加量不加价”。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对承保的水利工程项目提供以安全风险管理为主的事前风险管理服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开展安全形势分析,提出重大风险管理建议,形成书面分析评估报告,同步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水建甬保”综合数智化平台。遵循“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动投保流程数字化、网格化,逐步推行电子保单,提高事故预防服务工作的精准性、便捷性和有效性。
应保尽保,信用评价压实投保责任。为确保安责险作为强制性保险在所有水利建设项目中推行,宁波市水利局同步对《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做了修订,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赋分项,而信用评价结果又直接与企业招投标等市场行为相挂钩。从实施效果看,目前安责险的投保率为100%,全市累计投保工程345个,总保费2498万元,总保额85亿元。
信息来源:宁波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