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利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常态化跟踪督导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的通知》,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办实办好每一件水利民生实事,现就全面梳理排查2024年水利民生实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点位排查。重点排查项目点位是否重复申报,把2024年项目与往年建设项目的名称、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比对排查,避免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排查项目点位是否正确无误,是否和省民生实事地图管理系统经纬度相一致。
二、实施质量排查。全面排查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民生实事建设标准实施,施工是否规范,质量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上报完工项目,重点排查防洪安全是否达标,是否落实水环境治理措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上报完工项目,重点排查净化消毒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受益村庄或管网延伸覆盖区域是否正常通水,水质是否达标;病险山塘整治上报完工项目,重点排查安全隐患问题是否消除,启闭设备和水位监测设施是否正常,标示标牌是否齐全;灌溉泵站机埠、堰坝水闸更新改造上报完工项目,重点排查项目是否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实质性建设,严防“挂牌子”“刷遍漆”现象。
三、工程进度排查。对照年度上报目标,排查时序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对进度滞后项目,分析滞后原因,提出对策措施。排查上报进度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虚报超报进度情况,确保进度填报真实性。
四、工程管护排查。重点排查已完工项目是否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是否统一设立标识标牌,项目形象面貌和周边环境是否整洁,真正做到建好一处、管好一处,充分发挥民生实事项目效益。
厅民生实事专班组织开展线上入库项目情况全覆盖核查,督导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线下全覆盖核查,加强对水利民生实事梳理排查工作的服务指导,及时审核汇总各县(市、区)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排查问题汇总表(设区市水利局盖章)于2024年7月26日前上报厅民生实事专班。
联系人:厅民生实事专班,陈金浩13777857599。
附件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的通知.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