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4-0190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浙江省水利厅以明晰产权、赋权释能为核心,扎实推进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绍兴市、武义县、临海市等3个试点地区已颁发226宗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证书,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浙江建立水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协同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试点地区成立政府领导牵头,水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形成工作推进机制。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联合推动,及时回应各地在改革试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省水利厅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纳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资金补助范畴,对试点地区专项补助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资金4829万元。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强化顶层设计,均制定印发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登记主体、办理流程、工作职责和有关政策处理等,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明晰水库工程产权主体和保障安全前提下,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资产化功能,如武义县以水库不动产权证书为依据,将27座国有水库资产注入该县国有企业武发集团,按照资产评估,为武发集团增资50亿元。
信息来源:中国水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