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4-01963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近日,新昌农商银行向生态清洁小流域所在的羽林街道、沃洲镇等6个乡镇(街道)颁发首批5亿元的水土保持绿色金融授信。今日出版的浙江日报对此进行报道。
8月23日,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与新昌农商银行签订水土保持绿色金融合作协议,新昌农商银行向生态清洁小流域所在的羽林街道、沃洲镇等6个乡镇(街道)颁发首批5亿元的水土保持绿色金融授信。
“这是我们作为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县的阶段性成果。”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水土保持服务站站长赵勇表示,水土保持绿色金融授信以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作为增信的重要依据,由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委托专业公司和高校对新昌县1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的生态产品价值进行核算,并经专家论证,评估1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的生态产品价值约11.39亿元。新昌农商银行根据评估结果,给予5亿元的贷款授信,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和区域共富,其中不低于4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其余用于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发展。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党委书记、局长吴青松介绍,该贷款还在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例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GEP)作为贷款增信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赋能水土保持生态价值实现。
据悉,本次贷款利率与水土保持率增减挂钩,年均减少利息支出500万元以上。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