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29181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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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水利部于2024年部署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2025年9月,浙江省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预算管理省域试点。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被写入202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为省领导牵头年度重点工作,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责任单位实施。
(二)制定目的。将水预算管理作为统筹水资源全过程管理的关键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统筹调配、优水优用,多方协同、科学智治,着力构建水账清晰、集约高效、便捷助企的水预算管理体系。
(三)制定意义。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执行党中央重要改革部署的使命担当。该制度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是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合理安排生活、生态、生产用水结构,是助力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的有力保障;有利于精准匹配用水需求和供给,及时高效响应企业用水需求,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到2026年底,省、市、县三级水预算管理全面覆盖,水预算管理制度和标准基本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精准配置,首轮水预算全面下达,水预算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地见效,全省水预算执行率达到90%以上。到2027年底,水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5.8%以上,下降幅度、用水效率走在全国前列,生产经营主体用水充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95%以上,节水产业规模增长10%以上。
(二)重点任务
提出13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水预算层级体系。按省、市、县三级分年度编制预算,覆盖全部行政区域、行业、水源和用水户。二是分级核算水预算总量。科学核定区域可用水量,合理预测用水需求,通过用水供需平衡分析,确定水预算总量。三是确定水预算基准额度。以县为单元建立水预算单位名录,采用定额法等方法核算其基准额度,并根据用水绩效调节。四是推进用水结构化配置。明确用水优先顺序,预留部分预算指标保障民生、粮食安全及突发事件用水。五是明确水预算管理主体及程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执行“预算编制—复核下达—执行管理—决算评估”程序。六是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发数字化模块实现智能编制和线上办理,拓展水预算在经济运行、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场景。七是强化水预算约束激励。对达到用水先进定额的企业自动调整水预算额度,对供水管网漏损率超过控制指标的企业要求限期治理。八是完善水预算管理监测体系。构建“取-供-用-排-循”全流程闭环监测,提升在线监测能力和覆盖率。九是提升重点用水领域水效。开展高耗水行业和公共机构节水诊断服务,指导用水效率相对落后的单位实施节水改造。十是协同推进中水回用。制定中水回用支持政策,推进中水生产和输配设施建设,拓宽中水回用场景。十一是推动节水产业发展。推广“节水贷”融资服务,支持节水技术装备研发,打造节水产业集群。十二是健全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绩效评估核算可交易水量,推动农业节余水权向城镇供水、文旅开发等领域流转。十三是建立重大项目水要素保障机制。对符合产业政策、水效达标的重点项目,兜底保障水预算额度。
(三)实施期限
试点期限为2025年10月至2027年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试点准备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2月)。编制工作指南,确定可用(供)水量,印发年度双控指标。
试点实施阶段(2026年3–12月)。制发试点实施方案,完成首轮水预算编制、审核并下达,制定水预算管理制度和标准,建成数字化应用模块,分领域推进水预算创新项目建设。
总结评估阶段(2027年1–3月)。梳理试点进展,提炼实践经验。
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4–12月)。全面深化水预算管理改革,在水资源要素保障、用水效率提升、节水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支持监测计量和制度建设等建设。强化培训指导,利用数字化手段减轻基层负担。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各市、县水预算管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
(五)术语释义
水预算管理:一种将预算管理的核心理念和严谨方法应用于管水领域的新型模式,通过构建一套精细化的预测、分配、控制和调整机制,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动态平衡与高效利用。
政策原文链接地址: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