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29552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0 10: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6〕9号)要求,现将2026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大型水闸(闸站)、大型泵站、二级以上堤防、100年一遇及以上海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各类责任人要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

附件:相关附件下载.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26年4月8日

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2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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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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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 日期:2026-04-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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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6〕9号)要求,现将2026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大型水闸(闸站)、大型泵站、二级以上堤防、100年一遇及以上海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各类责任人要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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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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