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0810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根据《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成效复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水河湖〔2024〕21号),经复核,临安区等27个县(市、区)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其中建德市等12个县(市、区)具备示范创新成果,且河湖资源在推动“千万工程”建设、共同富裕、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显著成效。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省水利厅,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87826644
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附件:2025年度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名单
浙江省水利厅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度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建德市*、临安区
宁波市:北仑区*
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文成县、平阳县
湖州市:德清县*、安吉县*、南浔区、长兴县
嘉兴市:海宁市*、嘉善县
绍兴市:越城区*、上虞区
金华市:浦江县*、武义县、义乌市
衢州市:龙游县*、衢江区、常山县
舟山市:定海区
台州市:天台县*、黄岩区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庆元县、松阳县
注:带“*”的为全域幸福河湖成效显著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