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08100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2025年度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成效复核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3 17: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成效复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水河湖〔2024〕21号),经复核,临安区等27个县(市、区)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其中建德市等12个县(市、区)具备示范创新成果,且河湖资源在推动“千万工程”建设、共同富裕、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显著成效。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省水利厅,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87826644

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附件:2025年度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名单

浙江省水利厅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度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建德市*、临安区

宁波市:北仑区*

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文成县、平阳县

湖州市:德清县*、安吉县*、南浔区、长兴县

嘉兴市:海宁市*、嘉善县

绍兴市:越城区*、上虞区

金华市:浦江县*、武义县、义乌市

衢州市:龙游县*、衢江区、常山县

舟山市:定海区

台州市:天台县*、黄岩区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庆元县、松阳县

注:带“*”的为全域幸福河湖成效显著的县(市、区)。

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0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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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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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度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成效复核结果公示
  • 日期:2026-03-13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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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成效复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水河湖〔2024〕21号),经复核,临安区等27个县(市、区)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其中建德市等12个县(市、区)具备示范创新成果,且河湖资源在推动“千万工程”建设、共同富裕、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显著成效。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省水利厅,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87826644

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附件:2025年度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名单

浙江省水利厅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度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建德市*、临安区

宁波市:北仑区*

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文成县、平阳县

湖州市:德清县*、安吉县*、南浔区、长兴县

嘉兴市:海宁市*、嘉善县

绍兴市:越城区*、上虞区

金华市:浦江县*、武义县、义乌市

衢州市:龙游县*、衢江区、常山县

舟山市:定海区

台州市:天台县*、黄岩区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庆元县、松阳县

注:带“*”的为全域幸福河湖成效显著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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