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6-101054475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拟于2026年5月组织开展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浙江省辖区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大纲》(办监督函〔2023〕718号)制定,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和履职能力。
考试方式为线上机考。考生所在单位法人用户为本单位参考人员统一报名和选择考试场次;考生在电脑端登录“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进行考试。具体操作见线上考试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30日9时起至5月9日17时。
材料递补接收截止时间:5月15日17时。经审核退回需补充完善材料的,请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考试时间:5月下旬。考试场次将根据报名人数设置,请于5月19日9时至5月20日18时选择考试场次。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应于5月20日至5月21日期间完成模拟考试,以保证正式考试的顺利进行。逾期未参加模拟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系统自动对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合格者须间隔1次后方可再次报名;无故缺考者须间隔3个月后方可再次报名;经认定存在违规行为的(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见附件2),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因设备故障、系统更新、断电断网等问题无法正常进行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试时间不作延长。
(五)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成绩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及时到“浙江政务服务网”申领(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考务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线上考试技术问题请加QQ群:232445121咨询,或电话咨询0571-86827081,或通过“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右下角工单联系。
浙江省水利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