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5-1010440934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黄元躬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清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大芙水闸建设工程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进一步提升清江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乐清湾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省水利厅给予项目、审批支持。 | 加强项目前期技术和政策指导服务。大芙水闸工程建设对解决清江流域芙蓉池区域防洪排涝问题、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促进当地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省级将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政策宣贯,指导乐清市推进大芙水闸建设必要性、规模等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大芙水闸立项审批。 |
2 |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将该项目优先列入“十五五”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建设计划。 | 加快项目前期论证。目前,乐清市正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鉴于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复杂,建议乐清市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省级支持将项目纳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项目库,并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指导项目申请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
3 | 省自然资源厅在项目的用地规划、用海审批上优先支持。 | 帮助争取项目用地、用海要素支持。省级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将积极指导乐清市及相关乡镇、街道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项目建设的衔接;大力支持该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并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支持,统筹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支持我省沿海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海域使用审核和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核“双审合一”,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推进项目早日落地。 |
4 |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给予资金支持。 | 帮助争取资金要素支持。省级一直高度重视乐清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在争取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提供服务指导,指导乐清结合实际统筹谋划重大水利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储备,更好争取中央支持政策。同时,将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省级补助方案,按规定予以相应支持。 |
感谢您对浙江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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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水利厅 规划计划处 洪思远
联系电话:0571-8781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