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5-101044087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季永机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泰顺县溪源水库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提升泰顺县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水利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大泰顺县溪源水库项目支持力度,将泰顺县溪源水库工程纳入全国新建中型水库规划、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库及东南水网建设规划等国家级规划并批复立项。 | 加大对泰顺溪源水库项目支持力度。我厅已将溪源水库申报列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大项目,为争取中央支持打好基础,并将指导加快溪源水库的前期工作,对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建议泰顺县统筹协调好与邻省周边市县的关系,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
2 | 在资金、土地指标等要素上予以支持,帮助泰顺加快项目建设,从而补齐山区防洪和饮用水短板,为泰顺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 在资金土地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资金支持方面,我厅将指导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专项债券、社会资本等支持,省级层面将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力度支持。土地指标方面,省级将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将溪源水库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争取使用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
感谢您对浙江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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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水利厅 规划计划处 张玍
联系电话:0571-878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