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5-1010441079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章月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号《关于尽快制定我省编制水域岸线利用规定和实施细则助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河湖岸线空间开放共享政策、改进河湖空间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省水利厅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的部署要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以河湖长制为主抓手,以“四条诗路带”建设为牵引,深化推进水文旅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安全、生态、宜居、富民、智慧的幸福河湖。
一、完善水域岸线利用政策体系
一是编制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以来,我们先后推进了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岸线进行功能区划,规定不同功能区的利用限制、禁止行为。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岸线利用状况全面调查搜资,开展专家专题论证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并征询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各部门需求,目前各县(市、区)水域保护规划均完成批复,八大水系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已完成编制并于今年完成批复。
二是制定编制水域岸线利用规定。2024年,省水利厅编制印发了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文件,提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中不同利用形式的涉河建设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涉河项目审批、监管工作。
三是推动河湖空间开放共享。2023年,省水利厅开展水利工程开放共享试点工作,2024年,省河长办印发《浙江省十五分钟亲水圈建设指南》《关于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水域岸线空间开放共享、文旅项目建设和河湖生态价值实现等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二、深化幸福河湖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深入挖掘文化资源。省文旅厅聚焦“四条诗路带”沿线,全面梳理文化资源家底,全省共普查文旅资源单体40974处,认定资源优集区171个。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重要水利遗产调查,组织编制《浙江省水利遗产保护规范》和《浙江省水利遗产评价技术指南》,摸清5000余处水利遗产,竖立水利遗产标识碑牌99处,成功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7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二是大力发展水旅产业。省河长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快推进15分钟亲水圈、高品质水美乡村建设,合理布局河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大力推进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瓯江山水诗路等“四条诗路带”建设,实施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工程、杭州“三江两岸”水上风景道建设工程等文旅项目,推动全省水旅融合产品“串珠成链”。整合全省河湖与文旅资源,拓展水旅融合产品供给,把河湖空间打造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城市居民休闲的综合体。
三是促进滨水商业繁荣。完善河湖餐饮配套产业和设施,优化河湖消费场景布局。推动河湖餐饮品牌创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河湖+美食”IP。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培训、场地等支持政策,支持河湖旅游核心区规划建设集购物、餐饮、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区,引入老字号、非遗工坊、文创市集等业态。深化产业融合创新,建立“河湖产品上行+旅游商品下行”双向流通渠道,提升推广河湖旅区域影响力。
三、深入推进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一是编制出台浙江省地方标准《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导则》,为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融入文化元素提供价值导向和技术路径。通过水利工程和幸福河湖建设,因地制宜融入亲水、亲景元素,合力开辟亲水惠民空间,2021年以来,遴选了54个省级水工程与文化有机融合典型工程案例,7个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二是积极搭建水文化传播弘扬的载体。持续开展“浙江亲水节”“同一条钱塘江”寻找“最美家乡河”等品牌活动,编纂出版500余万字的《浙水遗韵》丛书,进一步扩大水文化社会影响力。完成浙东运河文化园、金华市水利博物馆等水文化场馆建设,全面提升全省142处水文化展陈场馆公共服务能力。
三是建立与文旅等部门的协作推进机制。推动水旅深度融合,累计推出38条省级“水旅融合精品研学线路”,10条省级“水文化研学精品线路”。同时选取水库、山塘等100个水利工程试点开放共享,将水利工程打造成市民休闲康养的打卡网红地。
四、下一步打算
我厅将继续以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为重要载体,会同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河湖岸线空间开放共享政策,持续改进河湖空间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商水旅一体化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完善水域岸线利用法规体系
加快推进《浙江省河湖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和水域空间开放共享实施意见》,着力破解河湖水域岸线空间保护和开放共享工作面临的堵点、难点,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保护利用提供法规政策依据。
(二)出台水域岸线利用实施细则
加快八大水系干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批复实施,落实岸线功能分区管控,精细化推进水域岸线空间的管理和保护。开展《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修编工作,明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实施细则,规定不同利用类型限制、禁止行为及特定条件下的许可要求。
(三)加强水旅融合产品供给
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以文旅“双百计划”项目为抓手,推进一批幸福河湖文旅体育协同推进建设项目,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推动永嘉楠溪江、莲都古堰画乡等旅游景区提标,加快培育水旅融合精品航线,结合幸福河湖建设发挥水岸联动质效,串联沿线旅游乡村,打造“游船+”主题特色产品,推动水旅融合产品迭代升级。
(四)大力发展滨水产业
深化全域幸福河湖滨水产业富民行动,推广绿色高效农业、高附加值水产业培育,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投资等多元方式,完善河湖餐饮、文旅等配套产业和设施,引导美食、民宿、文化演绎等业态拥河发展,支持河湖旅游核心区规划建设集购物、餐饮、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区。
(五)加强幸福河湖项目文化融入
落实《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导则》,在幸福河湖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融入文化元素,编制《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水利实施方案》,探索幸福母亲河水文化长廊建设试点,提升水利工程现代设计理念,进一步推进水文化水工程深度融合,打造更多水工程和水文化融合典型案例。
感谢您对浙江水利水系空间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zj.gov.cn/),了解幸福河湖、河湖长制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水利厅河湖处 马跃东
联系电话:0571-87807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