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5-101044112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陈光亭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31号《关于“实施小水电升级改造,构建水风光多能互补系统,促进山区更好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我省水电资源较丰富,现有小水电站数量为2790座、总装机容量418.09万千瓦小水电站,曾为点亮农村百姓生活、助力群众脱贫致富、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围绕小水电绿色转型,全力推进小水电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小水电升级改造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制定《浙江省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暂行管理办法》,通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小水电开展提升改造、生态治理和标准化建设。出台《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水电生态治理纳入省级财政一般水利项目补助,按项目核定投资(或资本金)的50%,结合分类分档系数、上年绩效等因素补助省级财政,引导撬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小水电升级改造。二是积极探索融资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丽水市开展以“取水权”为质押物的“取水贷”改革,采用“取水权质押+双边登记”融资模式,解决小水电因缺少不动产权证书而难以获得融资的问题,目前共获得授信347.8亿元。新昌县以兴村富民基金为依托,实施小水电资产整合,将具有增容潜力的老旧集体水电站整合到国有公司,更新改造后统一纳入集约智控中心管理运维,获得“绿电贷”授信10亿元,盘活了小水电资产价值,为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二、积极推动小水电集约化管理
制定《浙江省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推进县域水电站自动化改造、集约化管理,提升电站现代化水平,实施电站下游河道生态修复,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十四五”期间,省级建设水电生态治理项目22个,计划至今年年底完成建设集控中心10座、小水电站设备更新30座、智能化改造69座、建设生态堰坝70座。
三、着力探索水能利用效率提升和“水-风-光”多能互补
将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作为水利改革重要内容,支持丽水市探索开展小水电水能再利用试点,列入《2025年水利改革试点清单》,指导丽水市在遂昌县天堂水电站开展水能再利用试点,推动梯级小水电转型小抽蓄发挥“消峰填谷”作用;支持景宁县在大均“畲乡之窗”景区试点开展绿电100%泛微电网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区域内水、光、储、荷的控制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促进地方财政资金补助用于小水电绿色发展,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水电生态治理,推动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管理、物业化运行。二是持续抓好水电生态治理项目,“十五五”期间计划开展20个水电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提升改造电站327座,提升小水电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和下游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加强指导服务,指导丽水市加大小水电水能再利用试点改革,开展“水-风-光”多能互补发电系统的研发建设,借鉴学习四川、贵州等地“水-风-光-蓄”多能互补发电系统建设,强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陈小红
联系电话:0571-8782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