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85J/2025-1010441145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吴国强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76号《关于夯实灌区建设管理根基筑牢粮食安全屏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灌区管理机制建设。印发《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灌区建设管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工作的通知》,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我厅将管理机制建设纳入灌区项目立项的优先考量因素,在灌区项目建设中,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工程验收同时验收机制运行情况。
二、加快灌区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要求,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编制印发了《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对全省灌区灌溉格局进行了优化布局。2024年,我厅启动新一轮大中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印发《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大中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目前,已完成71个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155亿元。
三、积极推进灌区建设融合发展。我厅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完善农田灌溉基础设施,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落实“灌区+”理念,将耕读文化、乡村产业、农业旅游等基础性、普惠性的服务功能融合到灌区建设中,充分发挥“灌区+生态+民生+共富”综合效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
四、持续推动数字化灌区建设。为推动“灌区+”高标准落地,我厅指导有条件的灌区通过智能化灌溉系统、节水灌溉技术等手段,提升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灌区信息化管理水平。2024年以来,我厅加快推进衢州铜山源水库灌区、金华安地灌区和海宁上塘河灌区水利部数字孪生灌区先行先试工作,加强灌区数字化建设,实现灌区运行管理的实时监测与动态调控,及时响应多元主体需求,推动灌区综合效益提升。
五、持续提升灌区灌排能力。基于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战略,我厅扎实提升灌区灌排能力,通过加大灌区改造力度、完善灌区配套设施等措施,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十四五”以来,开展31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项目,灌溉面积298万亩,项目建成后灌区的灌溉保证率均达到90%以上;累计完成灌溉泵站、堰坝水闸更新升级13800座,持续提升农田灌溉能力。
六、拓宽灌区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十四五”以来,我省积极筹措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省级以上资金补助24.2亿元,其中争取国债资金7.5亿元。同时,积极探索灌区投融资改革,指导灌区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探索开展农村水利设施保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灌区项目建设,为灌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探索开展农村水利建管机制改革,推进大中型灌区专业化、物业化管护,提高灌区运行管护水平。持续加强与水利部的汇报、与省发改委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资金支持,指导灌区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进度,提升灌区灌排能力,促进灌区长效良性运行,为我省粮食安全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水利厅 农水水电水保处 张凤勇
联系电话:0571-8780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