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区域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协调流域、区域、城市防洪排涝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升防洪管理水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新一轮《杭嘉湖区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1月19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规划》予以印发,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杭嘉湖区域防洪治理与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以实现区域水利现代化为目标,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为两大抓手,着力完善高标准防洪减灾体系、高效能区域综合管理体系,推动杭嘉湖区域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杭嘉湖区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信息来源:厅规划计划处,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