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0-4371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安办〔2020〕9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水利建筑工地、进水利运行管理单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积极推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成效
各地各单位针对安全宣传主要任务,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内容,结合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勘测设计、水文测验等领域特点,制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创新形式,细化措施办法,增强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受众面,确保宣传取得最大成效。
三、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宣传工作,厅直属单位要落实消防、交通、用电、水上和野外作业、危险化学品等管理重点;各地要落实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防范措施、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起重机械设备等管理重点,落实水利工程运行中机械设备使用与检修、引水隧洞检修等管理重点。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主体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导,确保落地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狠抓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加强对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善于总结指导,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的改进完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构建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推动水利行业全民安全素养的提升。我厅将把“五进”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厅直属单位和各地年度安全考核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对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厅安委办。
联系人:郑明平,anquan@zjwater.gov.cn。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