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1-01143 | 发布机构 | 信息宣传中心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发改基综〔2021〕91号 | 有 效 性 | ||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我省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水利水电行业的应用,经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研究,决定建立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库,原则上将投资体量大、设计、施工复杂的大中型水库、引水工程、海塘安澜工程列入试点项目库,实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各地市和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申报项目纳库。试点项目名单将分批印发实施。
经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属地发改、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共同审核确定第一批试点项目名单,现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指南(试行)》(浙发改基综〔2021〕65号)要求抓好实施,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稳妥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属地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并将阶段性成果、意见建议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张光年,联系电话:87056209;
省 水 利 厅 邵战涛,联系电话:87826620。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docx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3月30日